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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以“质量效益”为导向,在经营绩效考核中更加突出利润、成本、人均工效三项主要指标的权重,推行实施差异化考核与全员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排名相挂钩,最大限度发挥考核激励的杠杆作用。启动公司“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建立上下游共享的质量检测平台、尼龙中间产品的差异化分级供应机制,全面优化产业链生产过程,丝布等主导产品质量指标创历史最佳,己二酸、己二胺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科学调整销售策略,做优市场增量,巩固客户基础,持续加强开发力度,拓宽供应、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增量,提高了产品销售的市场韧性。做细成本管控,严格执行“对标+招标+审计+比价”模式,创新推行了招标采购产品网上竞价机制,大幅节减采购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做实挖潜增效,实施工艺、技术、设备等技改优化,有效提高了产能利用率和生产稳定性。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公司深入东南亚市场,贴近出海客户,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年产2万吨尼龙66差异化纤维项目开始建设。进军高端民用丝领域,与国际头部企业合作,参股屹立苏州公司25%股权,并在平顶山合资设立神马屹立(河南)纤维公司,开工建设7000吨尼龙66民用丝项目,持续丰富公司产品体系。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剥离聚碳材料、注销尼龙投资、收购催化科技,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在当年利润增厚的基础上持续受益。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上海神马工程塑料6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项目(一期2万吨)、气囊丝公司7000吨/年锦纶66安全气囊丝填平补齐项目(一期)、神马普利20万吨/年尼龙6切片项目、帘子布发展公司大容量聚合项目等竣工投产,公司行业优势不断加强。
公司始终把创新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重点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扩大新产品项目的实验室储备,中试基地成功建成投运,尼龙中间体联合实验室、工程塑料全流程实验室等6个中试项目入驻尼龙材料中试基地,己二腈全流程实验室建成投用。加快重点项目攻关,1000吨绿色聚酰胺纤维中试项目开工建设,10.8克旦超高强工业丝实现连续化生产,锦纶66气囊丝8头纺工艺技术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民用丝用半消光聚酰胺66树脂、高强力丝切片、PAMXD6产品、长碳链尼龙PA1012等多产品的研发加快推进,“神马”品牌产品高强聚酰胺66纤维、原液着色聚酰胺66工业丝分别入选2023-2024年、2024-2025年中国纤维流行趋势。加快数智化发展步伐,推进设备管理应用创新,引进永磁电机、高效水泵等节能设备,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危化品安全生产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等专项工作,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体系及重大危险源包保巡查,建立安全风险月度研判机制,实施隐患治理排查分级管控,形成了基础打牢、动态预防、过程管理、考核问责精准、整改提升及时的一体化闭合管治新态势。持续实施绿色低碳行动,有效推动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在产业链内的普及,以绿色发展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神马股份在CDP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获得A-级评级,荣获CDP全球“气候变化领导力奖”;布局推进废气收集治理改造项目,减少废气排放量、探索污水处理,推进“雨污分流”和中水深度治理工作、大力开展绿色能源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进低氮燃烧改造、推进“Ⅰ型三星”零碳工厂创建工作;报告期内首次发布中英文版ESG报告,在wind评级中取得了A级评级。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5,100,986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40,427,106股后的股份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为974,673,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733,6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8,733,69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21,758,474.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70,492,168.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3.2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99,841,235.1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8,574,929.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1.36%。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2,079,3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33元,扣除承销费用11,320,754.67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588,679,242.66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299,922.53 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7,547,169.81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392,452,830.19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981,132,072.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此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80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71号验证报告。
根据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38号文《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6,000,000.00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2,964,000,000.00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23年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